规范广场舞政府应主动舞起来 | |
发布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14年2月20 |
民进兰州市委员会提案问诊广场舞扰民
规范广场舞政府应主动“舞起来”
虽然已过去了数月,但甘肃兰州某金店导购小王仍记得当初和100多位广场舞大妈们对峙的情景。
那是一个清晨,小王所工作的金店刚开业,正准备在店门前搞促销活动时,100多位大妈开始在店门前的广场上跳广场舞,随后双方发生了争执。
金店的工作人员要求跳舞的大妈们离店门口远一点,不要把顾客进店的路挡住,音响的音量也不要太大。但大妈们则认为,她们在这里都跳了好几年了,凭啥要求她们挪地方?
这种对峙在兰州较为普遍,一部分市民需要锻炼身体的场地,但另一部分市民则需要安静的生活环境,广场舞如何才能走出扰民的争议困境呢?
2月17日,兰州两会拉开帷幕,问诊广场舞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。民进兰州市委员会提案建议,政府不应在广场舞的争议中缺位,应当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和管理。
如今,广场舞已在兰州广泛流行,因其具有健身性、娱乐性、简捷性、沟通性等特点,深受市民青睐。在广场、小区、马路边,处处可以看到热闹的广场舞跳起来。
民进兰州市委员会做了一项调研,发现广场舞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:一是广场舞场地没有明确规划,随意占地和争抢“地盘”的现象时有发生;二是广场舞的音乐很可能成为噪声,严重干扰他人休息和学习;三是部分广场舞地段的人流、车流量比较大,给跳舞者的人身、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安全隐患。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也多次接到市民关于广场舞扰民的投诉。家住兰州七里河区的金女士告诉记者,她家楼下小广场跳舞的人从早上七点就开始敲锣打鼓闹翻天,特别是周末的时候根本无法正常休息。“但他们人多,我们去说根本没人听。”金女士表示。
为了让广场舞能健康有序发展,避免其带来负面效应,民进兰州市委员会在调研的基础上,向兰州政协会议提交了《关于规范管理广场舞的建议》的提案。提案建议,政府部门应提高对广场舞的重视程度,各负其责加强服务和管理。
提案建议,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广场舞类型、特征等研究;体育部门要将广场舞作为群众健身性体育项目纳入整体工作规划;城建部门要在新建社区、住宅集中区留有空间,充分利用公园、广场等公共资源,为广场舞提供场地;园林部门做好绿化和场地建设,为广场舞搭建舞台、提供场地等。
与此同时,政府部门还应对广场舞发展进行引导和管理。“分布在各广场、社区、小区等处的广场舞队,无论阵容大小,领队或负责人需到当地社区居委会备案、编号,服从社区管理。”提案认为,未来兰州市可考虑以街道、社区、镇村文化站为主管单位,安排专人负责广场舞活动管理,待条件成熟时,对广场舞站点进行登记规范工作。
提案还建议加强广场舞的自律行为,比如成立广场舞协会,制定协会章程,建立组织制度,组织居民代表、广场舞代表、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广场舞公约,对广场舞活动时间、音响音量等进行明确。比如,广场舞活动以清晨和夜间为主,时间应限定在早7时以后,晚9时之前。为了避免噪声扰民,音量应控制在60分贝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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